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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与伤残等级无关,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原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与伤残等级无关,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原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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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停工留薪期并不是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是需要根据伤情恢复情况进行判定的。2、一般医疗期是由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为准。员工可携带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医院有盖章)到单位请工伤假。到期之后应到医院复查,医院根据复查结果给出合理建议。建议可能是不需要休息,也可能还需要休息。3、员工在工伤休息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来工资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可以休息多久:职工停工留薪期不按级别确定,按伤情恢复情况由医疗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并不按确定,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停工留薪期并不是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计算的。是需要根据伤情恢复情况进行判定的。2、一般医疗期是由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为准。员工可携带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医院有盖章)到单位请工伤假。到期之后应到医院复查,医院根据复查结果给出合理建议。建议可能是不需要休息,也可能还需要休息。3、员工在工伤休息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来工资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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