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申报监控化学品数据,或者拒报、虚报、漏报或者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数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审核上报。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汇总、核实宣布数据,并在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验,并于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未经批准,生产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或者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按照《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表》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考核,并于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考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9人已浏览
1,169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0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