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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在申请贷款时有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并且需要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满足广州公积金管理...
(一)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二)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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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在申请贷款时有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并且需要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满足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才可办理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房贷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所在城市的居留证或有效身份证; 2、必须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3、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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