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依据法律相关规定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与一家公司签了一年合同,约定15000元每月,但双方事先口头约定的预留20%工资,在合同中被用人单位刻意写成了“另外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到合同到期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用人单位以此约定为由每月从本人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固定的3000元整(计算公式:15000*出勤天数/28-3000),并在本人辞职后拒绝支付被其扣押的所有工资。请问用人单位这种精心设计的(合同到期后重点就是“后”字了)、免除自身支付足额劳动报酬法定责任的约定有效吗?当本人月出勤少于6天时月工资就是负数(收入不够扣了,0出勤时-3000元/月),用人单位用这种方法扣押的工资真的可以合法地不支付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2008年后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比如,有工资条或卡、工作证、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友证明、找单位要赔偿的录音等,能找到的证据越多对你越有利,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工伤认定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索要工伤赔偿。 如果实在无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把老板告到法院,以雇佣关系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及后面的相关条款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