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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配偶残疾可以离婚,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残疾的,就不可以提出离婚,夫妻任何一方仍然拥有要求离婚的自由。 根据《民法典》的规...
离婚了就不是配偶。双方没有履行夫妻责任的义务。因此属于无配偶状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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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残疾证仍然可以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如果是身体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但是仍然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 如果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残疾人,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可以的,对于正常人跟残疾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特别规定,只是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财产方面会更多的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配偶有精神病,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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