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村委不可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拆迁公司可以申请房屋拆迁裁决。拆迁公司可以携带申请书、工商登记证明、拆迁许可证等资料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理通过对拆迁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按照裁决方案执行。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如果被拆迁的是公司房屋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证明房产价值;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裁决机关要求的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47人已浏览
28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