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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抵触,如果你没有按法定程序即提前三十天交书面辞职通知的话,因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赔偿,无损失则无需赔偿,单位是无权扣工资的,扣工资是劳...
辞职任何理由都可以:不想在公司发展了,工资低了都可以,法律支持的。这个违约金从哪里来的?培训呢?培训有这么多吗?如果没有培训(以发票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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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签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那么一般是不用需要赔偿的,但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了专项培训协议的,并且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了,在合同期限内不想继续上班,那么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注:试用期,是提前3天申请辞职),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 然后,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与接手的同事做好工作交接,到月底,你要拿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才完成离职手续。 至于违约金问题,那么你与公司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的,那么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就要支付违约金。不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了以上两点,就可以解除了。 呵呵,这个搞笑了,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当然应该给你一份的,单方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你们就属于没有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就不用更不用理他了,都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在就可以走人,如果他不发给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要是证明你丢失了,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你想想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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