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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已经有个儿子,妹妹离婚与能力抚养,我可以想收养亲妹妹的女儿吗?

2022-07-24
1、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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