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姐姐没有义务抚养哥哥。未成年子女由父母抚养、教育和保护。然而,法律规定,由兄弟姐妹抚养长大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抚养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
可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若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兄妹、姐弟决意要结婚,必须先在法律上解除收养关系。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2、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哥姐一般是没有弟弟妹妹抚养义务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由其父母承担,除非父母已经去世或者无力抚养子女,则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才对弟弟妹妹有抚养义务,与之对应的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你说的情况比较特殊,按照法律规定,你哥去世,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第一顺序是死者父母,子女,和配偶。你们说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有人,不发生第二顺序继承。这样看来,他女儿肯定有权继承,和你哥没有登记同居女人如果是94年2月后在一起则无继承权,之前有继承权。你们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如果你们兄弟姐妹哥哥生前更多照顾,可以得到适当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6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