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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答:区别还是很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所有性质分为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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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的不同概念。 首先,怎么承包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土地本身权属不清的,两个以上发包方对同一块土地向不同的承包方或均要求向同一承包方发包的,显然案件的本质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不确定谁是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者何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则不能确定承包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应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政府先行处理。确定发包方的土地使用权人地位后,承包经营合同即具备了民事诉讼的条件。 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合法使用权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发包方是发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在发包前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备发包人的资格;第二,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是依法(政策、法律、合同)取得。合法取得了承包经营权,即对承包土地享有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者通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对农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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