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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人还没有送交监狱期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允许同会见。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
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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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首先要经过二个月的集训期,集训结束正式分配到监狱后,监狱应当在五日内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中有监狱的地址和有关会见安排。 《监狱法》 第十六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 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 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醉驾判处拘役,在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依法可以在规定时间同亲属会见,具体时间看守所会通知家属。具体规定如下:《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判刑后就可以会见。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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