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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瑕疵的补救办法:当事人协议补充。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合同内容的缺陷。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生效后,内容有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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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缺陷证据,由于程序中有轻微的违法行为,证据的真实性受到影响。因此,在证明利益权衡方面,缺陷证据有其存在价值,因此立法不直接排除缺陷证据,而是允许对缺陷进行纠正或合理解释,并有条件地予以认可。侦查机关在进行合理解释时,特别是不能纠正证据缺陷的,应当尽量为合理解释本身提供一定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解释是真实有效的。比如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笔录没有填写起止时间,侦查机关不仅要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还要提供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所谓合理解释,不仅仅是一些调查人员所说的说得过去,而是要有证据证明,其实也是如此。审查人员应其解释是真实合理的,并认定其缺陷不足以否定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并予以接受。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缺陷证据的合理解释与补正并列交叉,不仅仅是用其中一种方法来修复证据缺陷。在解决证据缺陷问题时,具备补正条件的,应尽可能补正并说明情况,并结合合理解释和补正来修复证据缺陷。
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瑕疵的担保责任分以下三种情况:1、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故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损失。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担保责任,这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所附带的义务越多,赠与人的财产瑕疵担保责任就越大,反之,若所附义务越小,其瑕疵担保责任就越小,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所附义务相当。3、如果赠与人明知赠与财产有瑕疵,却故意不告诉受赠人;或者赠与人向受赠人明确保证赠与财产无瑕疵,但赠与财产却有瑕疵,由此给受赠人造成的损失,赠与人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各国立法看,也大都规定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瑕疵的,应负瑕疵担保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赡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第五十一条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近亲属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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