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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能得到多少赔偿,要根据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及是否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等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误工费是没有的。 护理费你们有收据或发票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据实支付。 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以及伤残赔偿金都是要支付的。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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