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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证之后可以过户给儿子。我国是不动产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1、征收补偿款是否要纳税对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征收居民因征收重新购置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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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以及各种城市规划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许多地方被征用,而那些被拆迁户将得到拆迁安置房的补偿。那么什么是拆迁安置房呢?它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在1991年到2001年,拆迁安置房有不少是公房,在2001年到2011年,存在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少量的商品房甚至存量房即二手房,到2011年之后商品房占的比例开始提高,在给拆迁户什么房子安置这个事儿上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思路。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可以是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宅基地。拆迁前,业主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来识别房屋的性质。有些地区还有第五类,即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不严格受五年交易限制,但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总房价的10%这样才能上市交易。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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