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贵州省病假工资标准是什么有何规定有如下回答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59.职工患病或非...
病假工资规定贵州如下: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时间:2010年10月1日) 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0]47号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现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1、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830元; 二类区:每月730元; 三类区:每月65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小时8元; 二类区:每小时7元; 三类区:每小时6元;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及适用范围附后)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五、各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并认真贯彻执行。 六、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 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区域划分及适用范围 地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830元8元730元7元650元6元 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 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 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县特区六枝特区、水城县 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紫云县 毕节地区毕节市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 铜仁地区铜仁市、玉屏县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万山特区、沿河县、松桃县 黔东南州凯里市镇远县、施秉县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麻江县 黔南州都匀市贵定县、福泉市龙里县、长顺县、瓮安县、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 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
2017年贵州省陪产假规定,具体如下: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共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一、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每小时18元;二类区:每小时17元;三类区:每小时16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珠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0人已浏览
2,036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6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