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工伤,因为是为了工作,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应该属于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在施工中不是人为故意受伤的,一般都会确认为工伤,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本人并不承担责任,如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你可以起诉侵权方,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我。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你说的情况,公司没有责任与义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经工伤鉴定达伤残1-10级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保留劳动关系,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5-10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所在省、市工伤保险条例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你是因为什么原因住院的?公司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公司这样做肯定是不人道的,不能以此为理由扣除工资。你可以先找劳动部门解决一下,如果不成功可以找律师帮你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1人已浏览
393人已浏览
60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