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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
按照宁波的现行规定,最低工资分为1310和1160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和9.6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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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息称,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三档。其中,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市区最低工资1860元
只要不低于宁波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国家没有其他硬性规定。宁波地区的最低工资有两档,960元和850元。其中,宁波市10区(江东、江北、海曙、镇海、北仑、鄞州、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统一为最低月工资标准960元,其他县(市)则在两档中自主确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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