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那是派出所蒙你的,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方法,因为他们自己怕麻烦,让原户主迁走户口本身就是他们的职责,跟你没有关系,只要你有房产证,没有任何人能阻...
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都会要求原房主将落户在该房屋的户口全部迁出,因为这直接涉及到买房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能否将自己的户口落入房屋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卖方如果有户口在该房屋的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将该房屋所属户口(包括空挂户口)迁出,应该构成违约,法院会予支持。但因为卖方不知有前任业主的亲戚的户口在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有意为之,所以违约责任要轻些。 2、根据公安部《实有人口管理条例》规定:现行房产一户只能迁移一户户口,目前该房屋的产权人可以申请把落在该房屋的其它人户口迁移走。 3、户口请求诉讼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应该受理。 4、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户口的约定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合同可以双方商定执行。
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要求自2009年11月1日起,二手房上市交易的,需将原户籍迁出方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卖方未迁出户口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否应支付20%的违约金需综合判断,并非1+1=2那么简单。 3、类似事情涉及多个部门,多种法律关系,事情不大,但麻烦不小,建议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处理。
原则上来说,原房东千户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随附义务,如果买房者要求的话,原房东应当迁走户口。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不少的麻烦的,甚至于这种情况还存在不可诉性,也就是说你起诉法院都不一定受理。所以主要还是要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就要对这一方面做明确的约定,即明确要求对方在限定时间内迁户,如果不迁的话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608人已浏览
1,0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