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工作需要安排或员工自身需要,在双休日加班,同时申请以后补休,补的时间是必须在当月内休完?还是当年内休完...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休息日加班补休,按同等时间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补休,补休按同等时间计算,也就是加班多长时间补休多长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补休,按同等时间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补休,补休按同等时间计算,也就是加班多长时间补休多长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据此,若劳动关系终止,则劳动仲裁加班工资能追索1年;若劳动关系存续,则不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8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5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