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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属竞业禁止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
可以与你的商业合作伙伴将商业秘密的保护内容约定在合作协议当中,具体内容可按以下提示约定: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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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如如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确定关键岗位和关键部门实施重点防护。同时从内部流程制度建设上,完善保密程序。尤其对于研发、财务、信息系统等核心部门,更要注意其人员的素质水平,不仅要注意管理和激励,更要让他们感受到信任和责任感。同时,企业要关注员工的情绪和心理感受,以防止产生恶意的泄密现象。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4、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意义在于,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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