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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拒绝接受商品房。但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
1、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拒绝接受商品房。但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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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能拒绝接受。 在买卖合同中,经常会出现所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我国法律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购买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
您好,首先解释您关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咋办的疑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墙体歪斜等质量瑕疵时,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退房条款,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购房者认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果选择不退房购房者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维修,然后重新验收。如果不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没有严重到不能正常居住的程度,购房者不能要求退房,但可以让开发商进行维修或者自己维修让开发商承担费用。对于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请质量监督部门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再来回答您的第二个疑问,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找谁解决?首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问题,肯定是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要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要对购房者负责,但是购房者不可能直接找到施工方承担责任,那么就要找开发商,但是入住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交集就很少了,一般都是通过物业进行。所以您找物业负责维修肯定是没问题的,渗水肯定是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该由物业联系开发商维修,因为物业有义务协助您解决。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瑕疵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除外。买受人接收房屋不影响出卖人对房屋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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