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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步:选址,你所使用房屋需要征得所在地民政局社会管理科负责领导及科员的意见,对建院选址进行实地考察,一般应在300平以上,要有安全出口和消...
头一步:选址,你所使用房屋需要征得所在地民政局社会管理科负责领导及科员的意见,对建院选址进行实地考察,一般应在300平以上,要有安全出口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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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选址。您使用的房屋需要征得当地民政局社会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科员的意见,并对医院的选址进行实地考察。一般应在300平方米以上并有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可以是安装防火楼梯的住宅楼,也可以是商住两用的房子。租房的话,租期一般不低于10年。步骤二:到民政部门办理非企业单位注册证,您需要仔细填写养老院的相关资料。步骤三:到民政福利科申请福利机构执业证书,考核合格后,一年内即可发证。第四步:向当地消防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证书。如果这个地方的消防证书还没有到期,但是由于使用性质的变化,需要重新申请。第五步: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步骤六:到卫生防疫站开具卫生评估报告,所有相关文件必须上报,以便卫生局全面审核。步骤七: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以便后期缴纳税款。
办理养老院手续:(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二)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证明。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设民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生活设施和户外活动场所(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残疾人使用方便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三)有符合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的开设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名称符合注册机构的规定要求(五)开展服务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有关人员必须符合健康标准。扩展资料: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认可证书时,应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认可证书的书面报告书(2)民政部门发行的社会福利机构提交认可书(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书或租赁合同(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报告书或审查意见书(5)验资证明书和资产评价报告书(6)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和有效证明书的复印件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8)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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