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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是98天。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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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产假128天。根据我国《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7天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30天生育假(产假);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实际工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三,有些地方有晚育假,但不适合二胎。 产假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二胎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由此可知,二胎生育新政策的实施,以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正式施行为标志。如其它疑问,欢迎向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女方晚婚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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