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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搜索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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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终止后终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合同一方应当依照法律或者约定行使终止权,并提前终止合同的有效性。被保险人终止合同的权利一般不受限制,保险人终止合同的权利受法律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消除,当事人不再受合同约束。包括以下内容:①自然终止。即保险期限内未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合同自保险期限届满后终止。②履行终止。即保险人已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支付义务,保险合同终止。③终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合同一方应当依照法律或者约定行使终止权,并提前终止合同的有效性。被保险人终止合同的权利一般不受限制,保险人终止合同的权利受法律限制。
1、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3、民法通则第115条和合同法第97条均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没有必要同时采取两种方式,例如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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