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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2、以预售商品房抵押,应在抵押合同上记载,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
需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二条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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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做抵押登记就说明你要抵押贷款,那么你必须要在这之前去银行签按揭合同。等银行那边审批通过了,带着银行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去房交所。到前台拿一张抵押登记的表,填好之后排号,然后就指定的窗口做抵押就行了。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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