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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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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异地就诊有两种情况可以报销:一是保险所在地医院办理转院手续,二是外地急诊。比例需要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通常和当地医疗差别不大。需携带当地医院急诊证明、住院病例复印件、出院部分等。(需要医院盖章确认),并携带医疗费用发票、药品和检查清单。此外,需要提醒的是,部分自费项目可能不在报销范围内。更多报销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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