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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离婚后,户口的去向(包括,但不限于): 1,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是否有把当事人的户口转为非农集体户口(挂靠在前夫户口所在地的居...
由于我国现行户籍制度还存在着非农业人口及农业人口之分,且目前两种户口既不能够互换,也不能够兼容,尤其是你的户口是集镇户口(应该属于非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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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资料手续申请解决落户手续,在获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允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资料手续,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解决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认可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解决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限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注销户口。公民由乡村迁往城市,必须拥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允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解决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准许。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乡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资料。无迁移资料的公民,凭下列资料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资料2.从外国回去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资料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资料。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惹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换登记。
1、双方协商离婚无论什么时候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协商不成的话,小孩在哺乳期的话,男方不是能提出诉讼离婚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 2、协议离婚就是双方就离婚,小孩抚养,抚养费支付,离婚财产债务的分割与承担达成一致的协议,然后到民政局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去办理就可以了。 3、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去判决的,属于个人的物品会判决给你的。 4、对方抚养小孩,你方承担大约你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的作为抚养费。 5、小孩姓名可以随母,也可以随父姓,到小孩大了,小孩有权选择。没有必要强求,
孩子户口在你这里,不影响你继续生小孩的,如果你和未没有孩子的男子结婚,不论户口是否在此,都可以生小孩。以这个理由要求迁户口不可行。另外将来是不是来你这里上学,可以通过法律解决,你不同意,也是来不了的,我认为户口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即使户口不在这里,他爸因为孩子的事也是可以找你的,也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的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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