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自2015年1月1日起,河北省继续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比上年提高10左右,实现连...
根据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 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曾从事两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特殊工种与非特殊工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工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时间从鉴证之日起计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殊职业提前退休的条件是男性55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的员工退休,和特别重的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岗位工作累计9年,在其他有害健康岗位工作累计8年(或根据文件规定)。对于从事过多种特殊职业岗位的员工,必须根据其中一种职业的累计年限认定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职业年限,任何职业岗位的工作时间都不符合年限要求的,不得从特殊职业退休。不同类型的特殊职业的工作年数不能累计计算。特殊职业退休年龄的新规定如下: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配置老弱病残干部的临时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劳动者退休、退休临时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说,全国人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大众团体的劳动者:(1)男性60岁,女性50岁,连续工作年数达到10年(2)男性55岁,女性45岁,连续工作年数达到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是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3)男性50岁,女性45岁,连续工作年数达到10年,医院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力的情况下
特殊工种退休工资与个人缴费的多少以及缴费的年限是有一定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1978年7月11日)】 第六条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第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八年的。上述年限是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因公死亡有,因病死亡只有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特殊工种退休工资建议直接咨询社保局为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3人已浏览
1,520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9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