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有关劳动仲裁调诉对接制度是一)劳动争议诉讼 应当严格执行仲裁前置制度。在审判实务中,劳动争议仲裁(以下简称仲裁)前置制度已为广大司法工作者普...
调解的意思就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对双方进行调解,并不是庭什么都不作,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那就依法仲裁裁决;只要没有签书面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调解的意思就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对双方进行调解,并不是庭什么都不作,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那就依法仲裁裁决;只要没有签书面的,单位就哪不出书面的合同来,即使有,那一定是伪造的,这一点不要过于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争议案件,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