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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属私自翻阅自己家人住院病历不属于违法行为。【2】医院对病人的治疗应该公开,病历不应该修改。尤其病人家属觉得发生医疗事故时,病人或者家...
这个医院有过失的话是可以的,多久了,医院那边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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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中的电子病历是可以修改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规定,修改电子病历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并保证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由具有本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确认电子病历内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操作痕迹、标记准确的操作时间和操作人信息。
家属可以查阅住院患者的病历;去医院联系主治医生,查阅住院患者的病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的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运行中的电子病历是可以修改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第十四条规定,修改电子病历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并保证历次操作印痕、标记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由具有本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确认电子病历内容时,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操作痕迹、标记准确的操作时间和操作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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