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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当债务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债务公司的高管,往往会选择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转移公司优良资产或将公司资产据为己有,严重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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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当债务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债务公司的高管,往往会选择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转移公司优良资产或将公司资产据为己有,严重损害利益。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根据的规定,请求撤销关联交易合同,并要求高管赔偿相应的损失。为了避免出现不公平关联交易的情况,债权人应当尽可能多地关注债务公司的动态,尤其是涉及财产方面的变动,一旦发现损害己方利益的不公平关联交易,就应该及时联系债务公司进行处理。要是协商处理不成的,果断委托公司法律师起诉追偿,避免拖延时间过长,出现证据灭失等不利于诉讼的情况。根据《民法典》七十四条规定,因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可以撤销。债务人公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比如通过关联企业或人之间,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方式无偿,或者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有权依据规定提出撤销权之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原告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损失; 被告以信息披露、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未提起诉讼的,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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