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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规定,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辞职了企业不发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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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企业不发工资,协商索要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支付,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支付工资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督投诉。2、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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