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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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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怀孕女职工怀孕到高危时期可以请假
孕妇的病假天数一般是医生根据病情来确定的,以下各类孕妇孕期前后常见的各类症状和休病假参考天数,也是医生给予孕妇休病假的依据,供参考: 1、正常分娩:产假90天。 2、助产(侧切、头吸、产钳、臀牵引):产假97天。 3、剖宫产:产假10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二胞胎休息105天,三胞胎休息120天。 5、流产:怀孕3个月以内的流产,休息20-30天,怀孕3个月-7个月流产的,休息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妊娠反应(剧吐、尿酮由阳性转阴性后):休息1-2周。 5、先兆流产(有腹痛或下垫感、少量阴道出血、需安胎者):休息2周. 6、葡萄胎手术:术后休息1个月,葡萄胎第二次刮宫:休息2-4周。 7、先兆子痫:住院治疗治愈后休息至分娩。 8、妊娠水肿:休息2-4天。 9、妊娠中毒症(轻度):妊娠水肿(++)以上,轻度高血压,休息1周。 10、妊娠合并外阴严重静脉曲张:休息2-3周。 11、产后恶露延长:休息5天。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以前后长达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以上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本条文不限制生育检查次数,即正常必要的生育检查应计入劳动时间。病假、假期、产假、缺勤等不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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