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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如何?

2022-09-30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二)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现势性地形图;(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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