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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
房子拥有两个主人。 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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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办法进行产权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的一种行为。
一房两卖判决会支持不能获得房屋产权的买受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一般需要遵循以下的顺序原则:已办理过户登记>已完成交付使用>已申请过户>已网签或备案>已完成相关付款>已签订合同。 具体来说就是,完成过户是最高原则;如果双方都没有完成过户,那么房屋所有权归首先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退一步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办理过户,也没有实际占有房屋,那么房子所有权就归先支付相关房款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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