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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币财产出资,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可以。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决议分红并确定了分红方案后,股东即享有请求公司按分配方案给付红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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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确定。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股东的出资期限。根据一般习惯,出资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如果达到20年,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来延长出资期限。但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1、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 (3)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 (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5)发起人不依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6)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律师解答 股东未认缴出资不能撤股,但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依法转让给公司股东或者公司人员以外的第三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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