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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感觉耳朵听力下降先去医院看病,只要因工作原因致听力受损都属于职业病。 2、可以去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不服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卫生部门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达到达到障碍等级的,不给予障碍补助金。根据《劳动力鉴定员工工伤和职业病障碍等级》(GB/T16180-2006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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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会给予伤残补助金。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06)规定,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 对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偿。
根据现行标准,语频正常,高频听损不可能判定为职业病,工伤当然也没有啦,鉴定也就没必要了 还有是平均高频听损100,80吗? 如果你上岗时双耳所有听阈一切正常(即≤25),一年后,双耳任意一频率听力损失≥65,则应判定为职业禁忌证(属于噪声易感者),这个在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是职业禁忌证,你可以要求公司调离噪声岗位,并妥善安置(这个法规里明确的要求)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会给予伤残补助金。 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 对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偿。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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