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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形式向公众发行的信息披露要求:(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股份;(2...
香港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的要求: 1.上市发行人有持续义务全面及适时披露有关资料; 2.新上市申请人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详细说明其上市文件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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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包括以下三点。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3、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宣传制度,是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己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信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接受公众监督,需要披露七种信息:(1)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即招股说明书;(2)上市公告;(3)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4)临时报告,主要是重大事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公告;(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6)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7)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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