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范围为: (一)银行应按季度计提年终余额不低于年终贷款余额的1%; (二)关注贷款,计提比例2%;二级贷款,计提比...
规定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为: 1、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 2、专项准备计提比率:关注类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银行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为期末该贷款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在计算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重要贷款,银行应逐项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各项重要贷款的原始实际利率折现,如某项贷款的利率是变动利率则按依合同确定的当前实际利率折现;下同)。 (二)对于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非重要贷款,银行可逐项也可对其组合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三)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各项贷款,无论其是否属于重要贷款,均应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以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如对该组合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应对其组合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以单项或组合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不应再包括在此类贷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你的情况说的不够清楚,建议你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计算方法 【例题】截至2013年,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为500万元,并且该准备金已在所得税前扣除。2014年该公司发生贷款损失200万元,企业根据会计准则,2014年计提贷款减值损失600万元。已知该公司2014年年末贷款资产余额共计3亿元。其中,对外各种贷款8000万元;银行卡透支、贴现和信用垫款6000万元;由本公司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7000万元;委托贷款和应收股利余额为9000万元。假定甲公司未执行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扣除政策,那么,在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针对贷款损失准备金而言,该如何填报? 分析:根据财税〔2015〕9号文件精神,甲公司2014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算过程如下。 2014年税前扣除的准备金=(30000-9000)*1%-(500-200)=-90(万元) 很显然,在201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并且按规定调增公司多提的贷款减值损失600万元。与此同时,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件精神: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履行资产申报扣除备案手续,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4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6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