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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报《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单、结算收据原件(门诊治疗...
1-4级老工伤复发需要门诊治疗时,凭《成都市老工伤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填写治疗项目,经单位同意签字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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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4级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需门诊治疗时凭《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到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填写治疗项目,经单位同意签章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每三月审批一次),审批同意后在医院就医并三月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办理条件: 1、已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老工伤人员资料已录入系统; 3、鉴定为1-4级老工伤人员; 4、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1.填报《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清单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住院治疗的应提供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单、结算收据原件(门诊治疗的应提供病情证明、复式处方、结算收据原件);在治疗期间如有CT、核磁共振、X光、CR、DR、B超、彩超等检查的应提供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有内固定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或者说明书复印件。 3.住院治疗期间如涉及急性期工伤康复治疗需提供:确认为急性期康复对象结论书;成都市工伤人员急性期康复治疗备案表。 4.属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赔偿的还需提供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材料,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原件等。
1、《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 2、《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 3、《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结算时提供《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报销联、专用病历、病情证明、复式处方、医疗结算收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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