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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行政复议法受理式样执行通知书 ×公复停字[]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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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规定情形任意一种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理由有哪些呢。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符合该条第一款情形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即使在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不是行政复议机关的情况下,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也不得拒绝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规定,受理申请的该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复议实践,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复议申请的情形主要是指: (1)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符合法定复议申请条件,或者说没有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条件,而复议机关拒绝受理。 (2)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符合法定复议申请条件,但复议机关超过审查复议申请期限尚未作出受理决定。 (3)复议机关故意设置障碍而使申请人超过复议申请期限。 (4)因复议机关工作人员的过失而耽误申请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5)因复议机关发生意外情况而耽误申请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对于上述应当受理而拒绝受理的情形,上级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责令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只有在责令无效或者是上级行政机关认为由复议机关审理不合适,有可能影响复议活动公正性的情况下,才采取由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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