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瘟疫流行期间劳动合同过期的公司不能终止。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应分别延长到员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被隔离期间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推迟到被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人力资源和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期后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基于上述规定,应当认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享有用人单位权利,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撤销的,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可以不续订。不过,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但是如果在2008年之后,单位已经和劳动者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在第二次劳动合同终止后,原则上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单方终止,除非劳动者同意或默认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197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