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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1、《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我们很多被拆迁户都经历过拆迁方蛮不讲理的非法强拆,甚至恐吓威胁。经常会有一些被拆迁的朋友,告诉我们:“报警也没用啊,警察也是他们的人。”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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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被拆迁户都经历过拆迁方蛮不讲理的非法强拆,甚至恐吓威胁。经常会有一些被拆迁的朋友,告诉我们:“报警也没用啊,警察也是他们的人。” 报警绝不是单纯的打个报警电话说房子被强拆了就万事大吉了,要学会报警,描述具体过程,进行有效地报警,否则您怎么知道是没有用呢?并且警察不出警,是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法责任。如果遇到暴力强拆,首先要确定是谁来拆咱们的房子,报警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还要录音、录像、拍照,这些都是后期维权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 很多被拆迁的朋友遇到强拆问题都选择上访,以为只要跟领导反映了问题就能解决。最后跑上跑下耗费了成本,浪费了时间,什么问题都没解决还错过了维权的期限。《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具体个案中的起算点的判断是很复杂的,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把控。 应对拆迁问题还需要及时取证,尤其是对没有任何手续文件的房屋,不只要在期限内提起程序维权,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取证工作。
下面我将详细的解答一下。关于遇到违法强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将详细的解答一下。应当说这几年的情况有所好转,在过去,被人经常遇到被非法强拆的情况,但是现在非法强拆的情况有所好转,从2020年国有土地上出台之后,国家规定了禁止行政机关非法强拆,有几年的时间基本杜绝了非法强拆的情况;但是从2020年开始,非法强拆的情况有所抬头,特别是2020年这一年到今年上半年,暴力非法强拆一度非常猖獗,有超过2020年之前的趋势,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情况有所好转,但是还是不尽如人意。一般情况下遇到强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强拆违法,在确认违法之后,可以要求,要求赔偿损失。但是这里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房屋被强拆之后,标的物不存在了,评估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难题,很多评估机构直接告诉你,标的物都没有了,没法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因此这是困扰国家赔偿的一个难题。
1达成协议后拒绝搬迁,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法院先于执行。 2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可以在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法已对被拆迁人给与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事实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以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5、16、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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