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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按份共有财产,既然首付各半,且约定共同还贷,原则上房产按市场价值平分。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起诉分割房产。一方取得房产,给予另一方货...
恋爱关系期间基于想要建立婚姻关系的愿望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的,在权属认定时应当考虑未出资一方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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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情侣买房,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 2、如果双方达成了书面的共同购房协议,可以证明情侣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当二人恋爱关系中止后,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共同购房协议。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恋爱时共同购买的期房,分手时有两种分割方式: 1、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期房未办理产权登记,实践中认定为按份共有,会对预售合同的权利进行分割,结合对房屋的出资、贡献大小和使用情况进行分割。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首先,双方处于恋爱关系并非婚姻关系,双方解除身份关系可以直接进行不必相关任何的法律程序。 其次,对于房产的处理,应当是男方获得房屋,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再者,房子未交付,产权不明晰,对于财产的分配双方应该需要书面协议处理,以免后续的纠纷。 最后,本案的焦点就是关于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是你们双方签订,预售登记也是不是你们双方名下,银行贷款是否是双方共同贷款的。如果不是,就业没有问题。如果是的应该按照流程处理了。 一,3方协商处理:1.与开发商协议变更买卖合同,确定单个买方人,以此为依据确定变更网签合同,到房管局去确认变更实施。然后,就是本案去除还款义务的关键环节了,到银行变更贷款人信息,因为担保合同跟随主合同事实,前期的主合同事实变更准备就是在为这一步做好工作。完成这一步就可以达到您的目的,减负成功。 二,如果有一方不配合办理的,您可以提起诉讼,明确财产权利义务关系,享受财产权利或者去除义务。也是一种途径解决的。 三,再次提醒本着自己权益的保护,自己出资的份额一定要明确。撰写书面协议,以后多少用得上的。 ,需要深入交流可以加我好友的,我会全程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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