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从而成为隐名股东。由于我国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
设立时,发起人虚假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补缴责任。该责任不因其他发起人转让而免除。抽逃出资的,帮助抽逃出资的股东、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帮您想了如下方式解决问题。第一,作为股东你享有知情权,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查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财务凭证、原始凭证;第二,可以尝试进行股东代位权诉讼,代公司诉请法院请求让对方赔偿公司损失;第三,从刑事领域解决问题,适当的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形式报案,罪名为职务侵占罪。本人为北京市律师,致力于公司纠纷与治理,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本人姓名,并选择照片旁边的点此咨询显示本人联系方式后致电。
股东发生纠纷,可以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规定,那么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或者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有规定外,由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