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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再度陷入存废争议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
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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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按照超生子女进行处理。 社会抚养费征收相关规定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南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的。地区性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都是按照该地区的收入标准作为征收基数,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其进行阶梯式的划分征收,一般都是收入越高的社会抚养费越高。
社会抚养费,最初叫做超生罚款,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又叫做计划外生育费,直到二零零一年,才定下来叫做社会抚养费。它其实指的就是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使用以及保护生存环境,适当地向政府补偿其在社会公共事业当中投入的经费,对于我国那些没有符合法定条件就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一定费用。社会抚养费是属于行政性的收费,它具有一定的补偿性和强制性。在二零一七年八月的时候,北京市政府对于该市社会抚养费出台的征收管理办法做出了修改,在超生儿应该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上,对于北京市那些没有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或者是三个以上的孩子的夫妻,每多生一个孩子,就会按照其基数的一到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自从“全面”二孩的这一项政策正式落地之后,全国的多个省份都及时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有二十多个省份已经将当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该是我国那些没有符合相关规定超计划而生育孩子的人。这里所指的超计划生育孩子的人,其实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自己省、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的法规规定而超生子女的人,对于那些符合了法定条件而选择生育二胎的公民,是不应该再征收其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全面开放二胎的政策还未实施之前,也就是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前,违法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而生下二胎的,已经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完成的应该继续维持原来的处理决定;尚未来得及处理的或者是处理还没有到位的,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地方级别的人大和政府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较为具体的办法,对其进行妥善的处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所谓计生罚款其实就是指社会抚养费。凡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都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更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相关(二胎三胎有别),所以每个当事人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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