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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隧道征地分临时用地和永久用地两种,临时用地主要有弃渣场、辅助坑道洞口,永久用地一般为隧道洞口范围内前后各20米,左右各15米范围。临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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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即变更: 当产品发生重大瑕疵,经追查后是某个关键零件的质量问题,为了不让影响面扩大而采取的果断措施。这种状况存在于许多种产品,如运输工具中的汽车、飞机,信息产品中的电脑与通讯设备,严重时不仅要处理仓库及现场的瑕疵零件,甚至有时连卖出去的产品都还要设法更换零件。 2.用完变更:大部分的工程变更属于这个种类,意思是说等到旧料用完后再使用新料。 3.某批变更:有些行业的工作程序非常严谨,如果工单的用料不同于标准料表中的内容时,必须通过申请的手续才能变更(虽然产品的标准料表并没有变化)。 4.择日变更:指的是以某个具体日期作为工程变更生效的时间指标。 5.累计生产数量变更:有些以进口套件(KD,KnockDown)方式生产的产品,为了有效控制KD件与Local 件的相关设变,以产品的累计数量为控制变更生效的生产数量指标。
(1996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37号令发布)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保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活动及其相关的代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具体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报建)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建设工程发包前,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按规定审批权限向市建管办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第五条(建设工程报建表的内容) 建设工程报建表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址;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工程报建表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第六条(发包方基本条件)
根据《/ll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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