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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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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一)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三)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财产债务证明、子女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最近两张与背景颜色相同的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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