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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一般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辞职社保的转移流程如下: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首先是看你辞职后是不是及时能再次工作,社保是可以中断的,像养老、失业只要再就业的时候续保就可以了,但是医疗一旦中断超过3个月有的地方就会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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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辞职从某城市离开时,需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到达新城市后,如参保人员符合新就业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并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转移接续申请后进行审核,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者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原经办机构制作《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资金转移各项手续,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关系和资金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同城转移社保流程: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四、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 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 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 3)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 1)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 2)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服务承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程序: ( 1)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 3)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职工在市内变动工作单位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跨县区变动缴费单位后,需持转入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最后将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个人账户清单一并交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再合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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