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个问题是离职补偿。正常情况下,若是主动离职是没有离职补偿的,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若是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能存在单位给予离职补偿...
1,注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2,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职分几种:一是试用期内的离职,是提前三天申请就可以办理手续;二是正常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三是辞退,因员工严重违反制度导致要对其进行开除处理;四是自离,员工在未经批准请假私自不上班,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张贴出自离通告公布,并不给予结算工资。主动离职应该就是离职的第二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9级12个月。工伤九级主动离职也参照这个标准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